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市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市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联络接待和资源节约等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二)执法监督股。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对涉及统计的政府规章提出修改建议。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统计普法宣传。
(三)业务股。组织实施全市综合、农业农村、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批零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及人口、劳动工资、科技、文化和妇女儿童统计调查制度及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项目投资、利用内资进行统计监测。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全市经济、社会运行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监测,提供咨询建议。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编辑《虎林市统计年鉴》等资料性书籍。负责管理和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参与全市目标考核工作。
统计局领导
王春玲 虎林市统计局局长。
袁 颖 市统计局副局长。
咨询电话:0467-2356294,举报电话:0467-235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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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67-588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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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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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建设西街128号 虎林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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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