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共鸡西市委办公室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鸡西市城子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字〔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鸡西市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水务局、区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中共鸡西市城子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第四条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执行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执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指导种植、畜牧、饲料、水务、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中药材管理工作。
(六)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指导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八)组织、配合兽药饲料抽样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的管理工作。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开展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指导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经批准后指导实施。
(十一)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业科技工作。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配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指导农业各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农村中、长期扶贫开发规划、年度扶贫开发计划。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政策,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统筹协调和整合各方资源投入扶贫开发。指导农村贫困人口、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成效管理工作。承担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指导权限内河流及河口的治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十七)组织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权限内小型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
(十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二十)负责权限内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和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安全监管工作。
(二十一)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区总河长、区级河长确定的事项。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3.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及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拟订中药材种植规划和扶持政策。区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医药工业行业规划、政策、标准,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承担医药工业行业管理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落实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农业农村局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