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议,抓好班子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
2、负责党政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会议组织、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工作,推进居民自治,动员居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协调处理纠纷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负责计划生育、卫生服务、特困救助等工作;协助做好防震减灾、人民防空、统计普查等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3、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党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指导下级党组织选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4、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优抚、社会救济、民族侨务、社团、宗教和邪教帮教、转化工作、残疾人联合会工作,做好退役军人采集信息和拥军优属工作,审核报批及资金的发放管理。承担本地区社区服务端日常工作。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抓好街道政权建设。
5、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单位提供政务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街道整合调配服务资源,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提供相关服务;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6、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8、网格化服务中心;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组 长:李 强
副组长:于惠杰、吴秀叶、吴喜明
成 员:齐昊、李妍、刘祥福、王妍、王宁、李东早、宋丽娜、李菲菲、王秀华、刘佳、王阳、邹鑫、颜秀华、邵鸿飞、于贺印、谢君鹏。
人员分工:
李 强:负责办事处全面工作
于惠杰:负责行政全面工作
吴秀叶: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李 儒:负责党工委委员、武装、退役军人、后勤工作
齐 昊:综治中心科员,主要负责办公室、综合治理、信访、综合工作、机关支部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 妍:综治中心科员,主要负责人事、工资、编制、财务,办事处医保社保公积金等,招商引资相关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祥福:党群服务中心科员,主要负责民政、残联、保密、司法、市场、能力作风、主题教育、第八党支部相关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妍:党群服务中心科员,主要负责组织相关工作、第十一党支部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宁:党群服务中心科员,主要负责宣传、政法、统战、档案、能力作风(解放思想、学习型机关、“四个体系”)、第十二党支部相关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东早:社区党委书记、主任。主要负责社区全面工作、人大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宋丽娜:社区副主任。主要负责禁毒、纪检、第二网格、第二党支部相关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菲菲:社区副主任。主要负责宣传、医保、分流人员、就业见习人员报工、第七网格、第七党支部相关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秀华:社区委员。主要负责武装、第三网格、第三党支部相关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 佳:社区委员。主要负责退役、双拥、计生、第一网格、第一党支部相关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阳:社区委员。主要负责安全、政协、第五网格、第五党支部相关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邹 鑫:社区工作者。主要负责营商、团委、工会、妇联、工商联侨联、诚信、畜牧、第十党支部相关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颜秀华:社区工作者。主要负责财务、后勤相关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邵鸿飞:社区工作者。主要负责创卫、文体、垃圾分类、第四网格、第四党支部相关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于贺印:党群服务中心科员,主要负责纪检监察、能力作风(组织实施、问题查改、攻坚破难、监督问责、三治一创)、主题教育、组织部干部组及老干部工作、第九党支部、综合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谢君鹏:社区委员。主要负责创城(志愿者)、第六网格、第六党支部相关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