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三)负责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和干预。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省、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执行国家药典。开展并管理辖区内由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食品风险监测点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等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省、市国民营养计划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执行省、市制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区域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区域人口监测预警,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省、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区委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域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管理区域中医药管理工作,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指导区域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城子河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龙江、健康鸡西战略,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城子河区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建议,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决策咨询机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范性文件,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落实国家、省、市权限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落实、实施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监测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权限内职责协调市级卫健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执行国家药典工作,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贯彻执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无
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相关领导工作分工如下:
王德全 局长、党支部书记,主持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王 萍 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负责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全面工作,协助局长完成卫健局全面工作,分管医政、基层、卫生应急、安全、信访、营商、宣传、日常事务等。
郭 琳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为本辖区内妇幼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工作;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业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武文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副主任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负责进行职业、放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人员培训和技术规范及技术措施的实施,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技术指导。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经区卫生健康局认定,承担卫生监测检验。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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