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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恒山区应急管理局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指导全区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指导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信息。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协调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七)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等工作。
(八)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依法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査区直有关部门和乡政府、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监督指导管辖企业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和宣传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的减灾意识,并对全区观测站的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十七)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贯彻实施全市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政策规定。依法对全区煤炭开发建设、生产安全、经营及综合利用监督管理。
(十九)贯彻实施国家煤炭行业和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贯彻实施省、市煤炭行业和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贯彻实施省、市煤炭行业及煤矿生产安全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相关文件。
(二十)负责指导全区地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地方煤炭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实施安全等规定的情况;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组织检查地方煤炭企业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参与地方煤炭企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与抢险救灾工作;监督检查地方煤炭企业的安全费用提取和安全资金使用情况。
(二十一)负责全区地方煤炭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组织煤炭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引进、推广与应用,指导地方煤炭企业开展科技攻关活动,指导地方煤炭企业开展科技成果鉴定。
(二十二)负责组织全区地方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政府关于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政策措施。
(二十三)负责全区地方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负责监督煤矿企业建设工程的主体工程质量。
(二十四)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地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
(二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符合区情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与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恒山分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指导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恒山分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2、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恒山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必要时,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恒山分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内设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暂不设内设机构,设下列内设岗位:
综合岗一:协助副局长抓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综合岗二:协助副局长抓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
综合岗三:协助副局长抓安委会工作。
恒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
恒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志国负责统筹全局工作。
恒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