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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恒山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负责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组织区本级预决算公开。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区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六)负责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务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
(八)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九)执行国家、省国有资产管理方针和政策;拟订本区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监督和收缴国有资产收益。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1.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区和乡责任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区和乡财政关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区财政局暂不设内设机构,设下列工作岗位:
(一)预算岗:承担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算。
(二)国库岗:承担全区非税资金的日常管理,全区票据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工作;管理各类财政账户;承担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
(三)社保岗:承担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分管全区统发工资管理,财政罚没票据管理,公积金管理,财政供养人口管理,个人所得税报税工作。
(四)采购岗:承担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的审批和监管。协管经济建设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石墨园区、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协管税收督办工作,承担全区财税收入方面的各项工作。
(五)农业农村岗:涉农补贴信息核实录入;涉农补贴发放;涉农及扶贫资金监管;指导村财村用乡监管、对全区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提出建议。
(六)收付审核岗:承担对各预算单位的有关收入支出等进行审核;对各单位的经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各单位的专项款严格把关,做到专款专用。
(七)资产监督管理岗: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等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恒山区财政局局长:董永霖 负责财政局全面工作。
恒山区财政局副局长:冯明杰 负责全局业务工作,分管预算、工资统发、税政、国库、科教、政法等工作。
咨询电话:0467-255778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七街恒山区文化活动中心一楼 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