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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恒山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二)负责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査全区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配合建设鸡西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工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区“诚信恒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统筹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全区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受理、调査、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二)承担区委、区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将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的信息向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并定期报送投资项目促进情况的信息。
内设机构: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暂不设内设机构。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主要领导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崔桂轮 负责营商局及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刘韦君 协助局长做好营商局及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咨询电话:0467—2552008,办税服务厅:0467—2552028、0467—2552029、0467—2552030
办公地址:鸡西市恒山区中心路63号 , 邮编:15813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