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鸡西市委办公室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鸡西市滴道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字〔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鸡西市滴道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区民政部门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上级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标准及发展规划。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级以上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六)依法执行婚姻登记管理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依法落实殡葬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落实标准化服务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贯彻执行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会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年健康工作。
第四条区民政局行政编制4名(不含两委人员编制). 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第五条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二、内设机构:
区民政局智不设内设机构,设下列工作岗位:
综合岗:负责办公室材料起草、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等工作。
财务岗:负责民政资金发放、管理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职责分工:
局 长:门丽杰
副局长:张 琳
咨询电话:0467-2572631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 中华路850号 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