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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鸡西市委办公室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鸡西市滴道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字〔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鸡西市滴道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政务服务局牌子。
第三条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营商环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二)负责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区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组织滴道区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区“诚信滴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统筹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全区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受理、调查、转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问责处理。
(十)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二)承担“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工作。
(十三)承担区委、区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投资合作促进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投资合作促进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区投资合作促进局向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项目信息,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区投资合作促进局通报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第四条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暂不设内设机构。
第五条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行政编制3名(不含两委人员编制)。设局长、区政务服务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三、职责分工:
局长:曹华
政务中心主任:刘洋
咨询电话:0467-2579012 ,办税服务厅:2579026 , 纪检组:2579049
办公地址:鸡西市滴道区中华路103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