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推进工业强区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负责工业行业管理与综合指导。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重点行业排査治理隐患,协助应急管理部门调査、处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五)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安排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安排的省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
(六)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参与国家、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贯彻落实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贯彻实施促进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的相关政策,落实促进全区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相关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推进建设生态强区有关工作。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帮助工业企业做好扭亏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培训和人オ引进交流工作。
(十)监管本地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
(十一)负责指导中小企业发展,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协助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十二)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三)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十四)贯彻执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意见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落实技术创新激励政策。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参与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六)配合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贯彻落实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七)贯彻实施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负责组织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负责组织申报省实验室,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八)贯彻实施省、市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和创新,配合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九)贯彻落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相关建议。
(二十)配合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配合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
(二十一)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及相关科技评管理,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二)贯彻落实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オ交流工作。
(二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落实省、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
(二十四)贯彻落实科技人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五)在市科协指导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建设和管理科普工作队伍,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服务。
(二十六)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十七)负责全区军民融合工作。
(二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岗位
区工信局暂不设内设机构,设下列工作岗位:
(一)综合岗位1
组织保障机关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办理局领导交办事项,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文件起草、政务信息发布、文印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和劳动工资等工作
(二)综合岗位2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服务,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及本地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监管等工作
工信局主要领导
李景波 鸡冠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宁占明 鸡冠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
高 昆 鸡西市鸡冠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
咨询电话:0467-2186399;传真:0467-2186336
办公地址: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67-265521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 康新路92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