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贯彻执行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计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执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和就业援助制度。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省、市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纳入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会同有关部门对区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层面制定的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等工作。按照上级规定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上级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区人社局暂不设内设机构,设下列工作岗位:
(一)综合岗位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文字材料综合、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日常接待工作;负责事务管理、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二)养老保险工作岗位
负责辖区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系统管理工作,包括新参保人员系统录入、调转、退休、停续保、账户信息变更等业务。
(三)工资管理工作岗位
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补贴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实施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定级、事业单位调动、受处分等人员工资待遇。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法规及申报工作;统筹管理全区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和统计工作。
(四)职称管理工作岗位
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对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五)考评、调配管理工作岗位
负责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核、奖励、纪律、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人社局领导名单:
朱长波:人社局局长
李源:人社局副局长
陈凤明:劳动监察局局长
徐秀丽:服务中心副主任
咨询电话:0467-265521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 康新路92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