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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省委编委《关于调整鸡西市部分政府工作部门设置有关事宜的通知》(黑编〔2021〕4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鸡西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鸡西市投资合作促进局牌子。
第三条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商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开放、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市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促进餐饮服务、酒类流通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及政策,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和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全市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组织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监督管理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处理权限内全市在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协调工作。
(十)组织协调权限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含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拟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十二)拟订与毗邻国家经贸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管理对俄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负责市对俄、东北亚地区多边、双边经贸会议活动的组织与衔接工作。负责管理边境贸易重点商品专营权。
(十三)负责全市口岸运行管理、对外联络、综合协调和发展建设等相关工作,牵头拟订有关政策措施。
(十四)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政策、激励政策的调研、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兑现招商引资相关政策。
(十五)指导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申报、设立及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
(十六)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全市综合性、专题性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组织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治谈、协调、签约等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进度指标等任务的测算、分解、督查、考评工作。负责指标运行情况的指导、分析和定期通报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信息库”、“数据库”建设、管理和录入工作;负责招商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发布工作;负责开展网上招商工作。
(十九)负责同境内外各类经济团体、工商企业、投融资机构、商会及其他投资者联系,促进开展投资合作与交流。指导市驻外机构开展投资合作工作。
(二十)贯彻执行省国际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专业化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等招商主体和市直有关部门建设专业化招商队伍。
(二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治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市商务局应向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市商务局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咨询电话:0467-218767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88号 鸡冠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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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鸡西市商务局办公室科室负责人:荣 岩 电话:0467-2888079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