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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2019年8月,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要求,组建大庆市杜尔伯特生态环境局,隶属于大庆市生态环境局,下设办公综合股(行政管理股)、生态保护股(污染防治股)以及大庆市杜尔伯特环境监控中心和大庆市杜尔伯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2个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级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和市级生态环境相关制度。配合县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规划并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本辖区内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本辖区内发生的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县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本辖区内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本辖区内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对县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审查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牵头落实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与本县有关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等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落实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本县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牵头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三)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大庆市杜尔伯特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杜尔伯特。
三、内设科室
(一)办公综合股。负责机关事务综合协调及文电、档案、人事、财务、安全、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等。
(二)生态保护股。负责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地环境管理、生态安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
四、领导分工
孙 壮:局长,主持大庆市杜尔伯特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徐长河:副局长,负责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水生态环境管理、土壤生态保护监督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管理、自然保护区管护、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法制、公平竞争审查、扶贫、营商以及常务工作,协助局长管理办公室。分管水生态环境股、土壤生态环境股、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
于永庆: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主任,负责党务、巡视巡查整改、扫黑除恶、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含秸秆禁烧)、环境监测、环境宣传、意识形态、环境统计以及群团工作。分管党办、大气环境股、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梁禄锋:副科级干部,负责环境执法、环境信访、现场检查、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危险废物监督管理、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案卷立案审核、突发应急预案审核、安全与事故调查,协助局长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备案工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联系人:刘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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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思歌腾路塔拉街兴运巷9号 杜尔伯特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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