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部门职能职责
林甸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全县的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牵头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工作。
(四)牵头拟订全县临时救助制度,负责临时救助相关工作。
(五)推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村民自治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
(六)负责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负责指导城市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的活动。
(七)负责乡(镇)村的设立、撤销、调整和界线变更的审核和申报;负责县、乡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调处行政界线争议。
(八)负责全县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档案管理;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推行地名标准化;编辑出版地名图、书、志、录。
(九)管理社会福利彩票销售市场,制定福彩公益金的使用计划,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十)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县收养工作。
(十三)负责依法推进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指导婚姻登记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公墓及殡葬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八)职能转变。民政局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林甸县行政区划图。
二、县民政局下设3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信访、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工作;人事、劳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队伍建设、综合治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机关财务审计、统计、资产管理工作;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办理由本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
(二)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股。指导婚姻登记机构和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管理社会福利彩票销售市场;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民政局直接登记和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全城乡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等权益保障制度,指导城乡低保、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慈善社工股。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负责乡镇、村的政务公开工作,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和申报;负责县、乡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工作,调处行政界线争议;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编辑出版地名图、书、志、录;组织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及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三、领导班子成员
1.张 鹏党组书记、局 长: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主管
财务、人事工作。
2.刘剑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常务、安全、信访、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儿童福利、社会事务(收养、残疾人福利、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慈善社工等工作,主管县殡仪服务中心、县养老服务中心。协助局长管理财务、人事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3.王福来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社会救助、党务、群团组织、婚姻登记、营商环境等工作,主管县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服务中心、县婚姻登记中心。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4.丁玉彬 党组成员、殡仪服务中心主任:负责项目建设工作,主持县殡仪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咨询电话:0459- 3319592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大庆市林甸县大祁街与南城路交口(丽水华庭二期北门) 林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