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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农业农村局

林甸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9-3321513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林甸县凤凰城西门对面(原公安局办公楼)3-4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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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农业农村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林甸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实施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市、县政府规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执行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拟订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饲料业、渔业、农业机械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监督执行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和省标准;监督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发布的疫情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落实上级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项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落实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落实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拟定全县县域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经济发展。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事务、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协调本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牵头制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落实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农业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组织开展局机关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科室联系人:李庆乐

(二)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人居环境整治办与其合署办公)。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

科室联系人:胡霄

(三)农业管理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拟订农产品营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工作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落实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承担落实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外来物种相关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起草种植业(含种业)、中药材种植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开展种植业、中药材种植标准化生产工作,监测分析种植业、中药材产业发展形势并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经营、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全市植物检疫及监督管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指导农机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机合作社建设。承担农机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科室联系人:张晓莹

(四)政策法规和改革股。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村土地承包、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和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指导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听证、普法宣传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监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等相关工作。组织农机安全监督指导。

科室联系人:高原

(五)乡村产业发展股(发展规划股与其合署办公)。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乡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政策措施。承担乡村经济有关政策的协调和实施工作。指导开展农民创业创新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科室联系人:孙高浩

(六)畜牧兽医和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畜牧业(含畜禽种业)、饲料业、渔业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基地建设、结构调整、良种推广应用。指导养殖业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畜牧业、渔业生产信息监测、形势分析。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起草兽医事业和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承担动物疫病防控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畜禽屠宰。

科室联系人:魏立军、齐占超

(七)农田建设管理股(项目监督管理股与其合署办公)。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组织编制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和节水灌溉项目管理工作。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和保护发展规划,承担相关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库建设、专家库管理和农田建设信息化工作。提出农田建设政策建议,牵头拟订农田建设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规范。承担农田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组织开展农田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指导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开展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考评。承担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督查项目建后管护情况。承担耕地地力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的监督检查。

科室联系人:丁大勇

三、领导班子成员

1、戚焕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负责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2、林洋:党组副书记、畜牧兽医局局长,负责畜牧、兽医及畜牧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全面工作。主管畜牧兽医、畜牧技术服务、畜禽屠宰技术服务、动物疫病防控与控制服务、动物检疫技术服务、畜牧综合服务中心等工作。

3、李海艳: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常务工作,局长外出期间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种植业生产、农业防灾救灾工作,负责中药材产业发展、全县农情工作,负责政务事务、政务公开、保密工作,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安全管理、产业扶贫及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生产股,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工作,分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和改革股(综合)。

4、冷如雪:副局长,负责乡村产业及县域经济发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民创业创新、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农业招商等工作。分管乡村产业发展股(县域经济办)、农田建设管理股、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协调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5、宫洪财: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绿色食品发展等工作。分管绿办。

6、李晶昆:三级主任科员、农村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农村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指导服务、农村金融保险、渔业生产、安全与环保、水产技术及品种示范推广指导、水产经济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农增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等工作。

7、朱振岭:三级主任科员,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

8、孔繁卿: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县校合作及组织协调农业环保、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及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等工作。分管科教信息股、农业知识普及中心。

9、曲学志:农村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负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环境整治、县委农办日常工作落实督办,分管社会事业促进股,驻村帮扶管理工作。

林甸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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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大庆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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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9-63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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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林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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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9)332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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