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肇源县生态环境局

肇源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59-822247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肇源县解放路87号

办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English website:数据未录入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肇源县生态环境局职能信息

、部门职能职责
大庆市肇源生态环境局是大庆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级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和市级生态环境相关制度。配合县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规划并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本辖区内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本辖区内发生的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县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本辖区内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本辖区内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对县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审查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牵头落实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与本县有关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等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落实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本县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牵头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三)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大庆市肇源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肇源。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主要负责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及文电、档案、人事、财务、保密、安全、办公自动化等方面工作。承担党务和群团工作,承担全县生态环境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综合性环境保护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重要文件、报告、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信访和应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干部培训、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才招聘、录入等工作。承担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和支付结算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配合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行政管理股。主要负责行政审批和许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排污许可、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目标责任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方面工作。承担环境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组织贯彻实施,承担县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听证工作。组织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应诉等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工作。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审查权限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权限内建设项目(辐射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落实区域、流域和行业限批政策的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污染防治股(加挂生态保护股牌子)。主要负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工作。承担目标责任制业务目标制定、分解、督办和汇总工作。协助开展县党政领导班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全县辐射安全及辐射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及应急响应工作。承担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工作;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配合开展秸秆禁烧等工作。负责全县地表水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承担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壤环境功能区划,负责监督防治地下水污染;负责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地环境管理、生态安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郭沛华  局长,主持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刘晓刚  副局长,分管行政管理股、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尚广蛟  副局长,分管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李成    副主任,分管综合股、生态保护股。

肇源县生态环境局领导简介

大庆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大庆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大庆市明确“一网通办”的主要原则和实施范围、网上办事的基本流程和操作方法、政务服务信息互认共享机制、申请人和政务服务机构人员的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等内容。 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大庆市政务服务网集中办理。申请人通过大庆市政务服务网申办事项的,应先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实名认证注册登记,全。。。
肇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肇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9-833320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G203(明沈线)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459-4623818

办公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14层、15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30-17:00

肇源县人民政府
肇源县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459)8222580

办公地址:大庆市肇源县嫩江大街(原政府大街)29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08:30-11:30;14:00-17:00  

肇源县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