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管理全县重大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活动,指导协调相关的节庆、赛事活动。指导相关重点设施建设,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融合发展及机制体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业的发展,推动全县公共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相关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全县文物、博物馆、发射台、转播台、体育场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利用。
(六)指导、规范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七)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相关门类产业及新型业态的发展。
(八)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
(九)负责指导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负责对全县重点单位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监督、指导。
(十二)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十三)负责对广播电视无线发射传输机构的管理以及广播电视无线公益覆盖传输工作的实施推进和监督。
(十四)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人才队伍的建设。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信息、保密、文电、统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调查研究、会议安排、应急值班、档案、督查、印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基层单位业务,督促落实改革和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信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安全、人事劳资、财务、党建等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人才队伍的建设;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文化和旅游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规章并组织、监督实施;统筹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及产业发展,提出发展规划草案并推进实施。推进全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重大活动,指导相关重点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相关的节庆、赛事活动;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事业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秩序;负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县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负责相关行政许可。负责相关普法教育和宣传。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
(三)广电和体育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广电、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广电、体育事业发展的政策、规章并组织、监督实施;统筹全县广电、体育事业及产业发展,提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管理全县重大广电、体育重大活动,指导相关重点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相关的节庆、赛事活动。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指导、推进全县广电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广电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事业发展;指导广电和体育市场发展,对广电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广电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相关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广电、体育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发射台、转播台、体育场馆的业务工作;审查广播电视播出节目的内容、传输和播放。负责相关行政许可、普法教育和宣传。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井爱军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党委全面工作。
张佳迪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副局长,负责局常务、文化、广电、旅游工作。
卢世岩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党务、信访、安全、公共突发事件防控、项目建设、体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