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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卫生健康局

肇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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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肇源县肇源镇建设路139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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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卫生健康局职能信息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国民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标准,拟订全县卫生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内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提出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组织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依法监督检查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六)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制定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行政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
(十)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发展战略,拟订人口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2)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4.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国家药典工作,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拟订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知识普及、信息发布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信息统计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的行政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
(二)人事股。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审批、岗位聘任、人员考录及招聘、在职人员考核、培训;负责组织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人技能鉴定;负责医师资格认定管理;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全科医师、住院医师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医学科研成果的普及与应用,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
(三)规划财务审计股。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医疗 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组织大型医疗设备的准入和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及基层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工资拨付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工作、基建投资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中央、省和市级专项资金的分配及管理。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行政给付。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四)医政医管股(应急办)。承担医疗机构及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护理服务和采供血机构等事项管理及政策规范、标准的组织实施; 承担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和一级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发放、校验工作;负责辖区内医生、护士执业资格报名、执业注册、定期考核工作; 负责二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急诊急救工作的实施;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纠纷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管理各部门对公立医院、民营医疗机构的各项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医政管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公立医院、民营医疗机构日常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合作共建、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建立医疗服务评价监督管理体系;监督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的听证、行政应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负责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综合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紧急救援、信息沟通、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管理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办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发生地为疫区的宣布。监督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政策,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各医疗机构药物和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调剂、使用和统计分析工作。监督医疗机构临床用药不合理行为。
(五)基层卫生指导股。拟订全县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基本卫生保健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的设置规划、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一般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工作;负责乡村一体化建设与管理;负责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及考核工作;指导家庭签约服务工作;负责卫生支农工作;协助管理乡村两级药物、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的临床应用;负责管理各业务部门对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各项业务指导工作;协助处理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一般性医疗纠纷的调解;拟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划、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基层计划生育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基层管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负责妇幼卫生健康服务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及出生证明管理工作;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和执行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会同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科研成果推广、继续医学教育和中医药师承教育。
(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提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组织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组织落实独生子女父母相关的政策。协调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组织、协调开展关爱女孩、创建幸福家庭等活动。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提高家庭发展能力;落实国家、省、市、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组织调研拟订全县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七)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工作。负责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文化、制度、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宣传警示教育,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监督检查考核情况,监督检查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执行情况,负责处理违反纪律的行为。负责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及重要领域、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健全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负责医疗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加大检查问责力度。负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负责系统老干部工作。承担系统内全县性表彰工作。
三、领导班子组成
张伟东(局长、党委书记)主持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商艳婷(副科级干部)分管基层卫生、药政工作。
庞振兰(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党委委员)分管纪检、优化营商环境、人事、医改、计划生育工作、项目推进等工作。
卫星(副科级干部)分管党务、常务、医政医管、规划财务审计、老龄等工作。
施雪莹(党委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工作、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肇源县卫生健康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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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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