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江河湖泊水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河湖和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
(六)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利工程验收工作。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负责与引水工程相关部门工作关系的协调;协助上级水利勘测设计部门搞好工作规划、论证和设计工作;负责引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组织工作;负责引水工程建设的监督、验收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全县涉水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河湖长确定的事项。承担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编制县级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的建议。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深化水利改革任务。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二)水利管理股。
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提出编制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建议,组织水土保持规划的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按照规定权限,组织编写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组织编制重要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实施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重大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完成县中小型水利工程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实施重要湖泊水库治理和保护,组织实施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指导监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指导河流湖泊、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提出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建议,组织编制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三)水政监察股。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提出编制水资源保护专项规划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提出水资源调度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涉水行政审批事项,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承担全县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和考核目标,组织拟订管理制度,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问题和纠纷等工作。组织落实县河湖长和县级河湖长会议确定事项。
三、领导班子成员
赵光远:局长,负责水务局全面工作。
沈万良: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安全、水土保持、农村饮水、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工作。
刘志军:水务技术保障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分管水行政执法、信访工作。
邓海新:水务技术保障中心副书记,协助局长分管河湖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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