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大庆市红岗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和协调全区统计业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零住餐业、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区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
(五)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经济、社会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
(七)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八)管理全区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岗。负责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管理局政务工作;负责全局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街道、镇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
(二)综合核算岗。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对全区各街道、镇的经济发展实力进行测算和综合评价;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配合区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
(三)统计岗。组织实施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批零住餐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力及劳动工资等专业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组织实施全区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开展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监测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张宏臣,统计局局长。主持统计局全面工作,分管党务、核算、人事、财务工作。
杨金存,统计局副局长。分管一产、二产、三产及调查队工作。
朱俊友,普查中心主任。分管各类普查工作。
责 任 人:朱俊友
咨询电话:0459-419733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 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南22号 红岗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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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5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