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基层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加强党管武装工作。
(二)依法实施监督。联系辖区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
(三)推进民主协商。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团结带领辖区内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为区域社会科学发展献计出力。
(四)强化执纪监察。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对党员、干部的评议、考核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依法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依法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六)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和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七)维护公共安全。协助、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负责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
(八)动员社会参与。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壮大社区志愿服务团队,动员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管理、服务。
(九)指导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辖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领导班子成员
孙 虎: 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主管人大工委工作。
蒋 言 生:党工委副书记,协助党工委书记负责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组织、能力作风、群众社会、党员教育、宣传统战、舆情管控等工作,分管组织、督考、社会工作部、信访、工商联、红十字会、武装、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文明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保密、文联、编制、文秘、信息、印信、档案等工作,主管党群办、宣传办。联系所属各党委、总支、支部,协调职责任务分工所对应的区委相关工作部门。
郭 海 娇: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社会民生保障、文教体育发展、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窗口管理、培育社会组织、社情民意收集、街区品牌建设等工作,分管民政、计生、残联、营商、文体旅、教育、退役军人、后勤事务、人事、财务等工作,协助办事处主任抓人事、财务、政协工委工作,主管综合办、民政办、政协办、人事财务办。联系所属各社区居委会,协调职责任务分工所对应的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马 东 旭: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协助党工委书记负责纪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巡查等工作,主管纪检办。联系所属各党委、总支、支部,协调职责任务分工所对应的区纪委监委相关工作部门。
李 立 超:办事处副主任,参与街道信访、维稳、禁毒工作,负责龙岗公安分局所辖社区警格+网格管理等工作。
忻 华:办事处副主任,参与街道信访、维稳、禁毒工作,负责让胡路公安分局所辖社区警格+网格管理等工作。
张 安 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城市管理、强街扩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治理)、网格服务管理、平安建设、卫生城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分管政法(综治)、卫生和健康(爱卫办)、司法、住建等工作,协助党工委书记负责人大工委工作,协助办事处主任抓业委会(物管会)、城市管理工作。主管综治办、城管中队、人大办。联系所属各社区综合网格,协调职责任务分工所对应的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赵 立 冬: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应急管理、环境保护、人口普查登记等工作,分管经济、市监、安全、发改、工信、商务、应急、水务、林草、环保、统计等工作,主管经济办、安全办。协调职责任务分工所对应的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