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村镇建设、房地产开发、住房体系保障建设、房产管理与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建筑、房产等行业管理;推进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做好安全生产投诉受理、数据上报、安全报监、起重设备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承担辖区内清理拖欠工程款职责。
(四)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开展建筑质量执法检查。
(五)承担推进辖区内工程项目建筑节能职责,根据职能权限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减排等工作的监管。
(六)负责辖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指导监督农村(国有牧场有限公司)危险房屋改造、乡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八)负责区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
(九)根据上级授权或委托,负责或参与辖区内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广场、供热、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厂及其他市政设施工程等)监管、监督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通村公路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落实、监管、区属公有房屋维修改造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十三)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公路建设项目修复项目竣工验收,对违反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行为的处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成员
彭 景 伟:大庆市让胡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党务工作和行政工作。
刘 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乡建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职责,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监管辖区内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辖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查核发及建筑市场监察、建筑企业管理;负责工程款清欠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图行政性审查与备案、施工合同备案。
安 小 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负责辖区通村公路建设工作。
郭 其 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负责辖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登记、安全报监等工作,负责四城联创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建筑材料检查、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搅拌混凝土和使用袋装水泥管理审批。负责辖区房屋征收工作。
大庆市让胡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