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大庆市龙凤区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省、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民政工作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进行年检和执法监督。
(三)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困境儿童救助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社会救助资金安排建议。
(四)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牵头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村民和居民自治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
(五)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界桩维护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地名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地名标准化管理;负责全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撤销、更名、驻地审批、管辖范围的确定和变更的报批审核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负责养老服务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社会慈善捐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计划生育、政务信息、保密、信访、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劳动工资、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民政局财务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
(二)社会组织岗
负责对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审查登记、执法监督工作。
(三)社会救助岗
健全和完善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社会救助体系制度建设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基层政权岗
负责制定全区社区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村(居)委员会自治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区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社区区民委员会撤销、更名、驻地审批、管辖范围的确定和变更的报批审核工作。
(五)区划地名岗
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
(六)社会事务岗
负责辖区民办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指导社会慈善捐助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困境儿童救助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七)婚姻登记岗
负责婚姻登记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夏庆龙 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财务、采购、社会救助、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社 会工作及慈善事业促进等工作。
田大壮 副局长。 分管基层政权、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残疾人两补、流浪乞讨、收养登记、困境儿童救助等工作。
咨询电话:0459-623365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 龙凤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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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