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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公安局

桦南县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454-6226213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桦南县前进路桦南县客运总站东北侧约120米桦南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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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公安局职能信息

一、桦南县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内设科室:

(一)政工监督室。1、负责录警审批、警衔管理、职称评定、警务综合工作;2、负责对县公安局团队协管工作;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考核、任免调配、表彰奖励、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4、负责全局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的组织建设;5、负责公安宣传工作,组织公安干警的教育培训和警体训练工作;6、负责机关工会和共青团的组织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7、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二)警务督察大队。1、监督重要警务的部署、措施以及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2、监督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的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3、监督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4、监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5、监督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6、监督警务人员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7、监督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处置情况;8、监督警务人员文明值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9、监督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10、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

(三)警务保障室。1、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局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掌握后勤保障工作的各类情况、信息,制定相应对策;2、负责全局机关财务经费的预、决算,合理安排各项经费,制定财务管理、物资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等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3、负责制定全局装备标准和装备规划,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局装备的管理以及采购工作;4、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局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5、负责全局各类业务办公用房、用具、房地产产权和基本建设管理;6、负责对全局业务办公大楼水、电、食堂等的管理,并负责监督实施;7、负责对全局机关大楼的环保管理和安全管理;8.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情报指挥中心。1、负责指导公安机关(派出所)指挥中心的工作和110报警服务工作。2、指导、管理公安情报信息工作。3、协助局领导指挥调度警力,处置紧急治安案件、严重暴力性案件、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及其它重大治安问题。4、负责社会面巡防工作的业务指导。

(五)巡特警大队。主要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和严重暴力性犯罪,负责处置暴乱、骚乱事件,负责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六)经济犯罪侦查大队。1、负责辖区内资助恐怖活动罪,走私假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部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罪,部分侵犯财产罪的案件侦办。2、负责落实上级经侦部门打击经济犯罪的统一部署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安排。3、负责对辖区内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情况收集,分析、制定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和措施。4、负责受理全县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举报工作;5、负责对派出所经侦工作的指导。6.负责协助外地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7、完成局党委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交通警察大队。1、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2、负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定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和特点,及时提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3、排查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等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治理办法和治理时限建议,建立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提出拟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点; 4、做好机动车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交通保卫工作,完成各级交通保卫任务;6、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7、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治安管理大队。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治安行政管理法规,参与全县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的行业治安管理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九)刑事侦查大队。1、受理和侦办全县内发生的一般刑事案件、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刑事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一般现行案件。2、承担全县内刑事案件现场保护工作和一般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侦查工作。3、参与追捕全县犯罪在逃人员工作。4、依法査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按法律程序进行填报、呈报强制措施、报卷、诉讼。5、承担全县的刑侦协查、协作和堵卡工作。6、参与上级公安机关开展的统一行动和大案、串案的侦破工作。7、负责全县的刑事侦查阵地控制、刑事特情、刑嫌调控、犯罪情报资料搜集等刑侦基础业务建设和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8、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刑事技术大队。主要负责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县各基层所队刑事技术工作,负责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及技术支援、疑难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应由公安机关承担的司法医学鉴定工作。

(十一)户政大队。主要负责和指导全县户籍、人口统计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户籍管理政策和法规。

(十二)法制大队。1、负责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整体审查;2、负责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3、受书记委托,参与行政诉讼活动,代理行政诉讼案件;4、参与调研,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5、监督,检查,指导局机关执法活动,组织开展全局执法质量评估,执法检查,案件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民警开展法律学习培训,提高全局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整体执法素质;6、开展对全局公安法制工作的调研。

(十三)控申大队。1、接受、转办或者直接查办来信、来访提出的控告、申诉;2、对控告、申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3、受理控告、申诉以外的其他信访问题;4、对本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及对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所做处理决定或者鉴定结论不服的申诉;5、直接受理查办或者向下级公安机关交办有关的控告、申诉;6、对不服下级公安机关控告申诉答复的上访事件进行复查。7、负责信访接待和答复。

(十四)网安大队。1、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对县内党政机关和金融机构等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2、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3、监督、检查和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安全组织和安全员的工作;4、监督、检查、指导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实;5、依据国家有关计算机机房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和在计算机机房附近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禁毒大队。1、负责收集、分析境内外涉毒情报,掌握、分析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规律特点,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2、组织、指导对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3、承担毒品重大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4、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5、接收、管理全局各相关部门查获的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保管工作。

(十六)政保大队。主要负责全县国家安全保卫工作。1、研究掌握全县敌情、社情和社会政治动向,为上级党委政府提供社会稳定方面的信息及对策;2、负责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民族分裂活动、反动组织、反动团体、反动会道门、非法宗教活动)的侦破工作;3、负责组织对政治案件和其他影响政治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查办;4、办理对非法刊物、非法宗教、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组织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的侦控和调查工作。

(十七)出入境管理大队。主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以及其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八)食药环侦大队。责掌握全县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食品药品和环境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参与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等。

(十九)看守所、拘留所。负责对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和依法逮捕人犯的监管、教育工作;催办超期羁押人员的清理工作;承担投送已决人犯的任务。

(二十)留置看护大队。1、负责监察机关的留置人员看护,服从监察机关的任务安排;2、配合监察机关工作,对被留置人员的家属及单位进行通知;3、按照监察机关要求,为被留置人员的饮食、安全与休息提供保障。

(二十一)森林公安。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二十二)新闻中心。1、负责县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公安宣传方针、措施情况;2、组织、指导全局宣传工作和公安队伍文化建设;3、指导全局出版、影视和新闻报道工作;4、与有关部门协作,组织撰写、拍摄、出版公安题材的文学艺术、影视作品;5、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的公安宣传工作;6、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7、承办县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三)派出所。共有新建派出所、立新派出所、胜利派出所、街里派出所、柳毛河派出所、土龙山镇派出所、孟家岗镇派出所、明义乡派出所、金沙乡派出所、梨树乡派出所、闫家镇派出所、大八浪乡派出所、石头河子镇派出所、驼腰子镇派出所、五道岗派出所等15个派出所。主要负责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管理及预防、制止和侦察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为县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领导信息:

王文勇:桦南县副县长、桦南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6235990

胡泽阳:桦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委

联系方式:6232611

史志刚:桦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联系方式:6235110

田 力:桦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联系方式:6226412

胡泽阳:桦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联系方式:6232611

王文庆:桦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联系方式:6222664

王锦峰:桦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联系方式:6227118

裴艳龙:桦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联系方式:6638889

姜萍:桦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

联系方式:6220006

桦南县公安局领导简介

佳木斯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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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2003年9月市委第六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佳木斯市行政服务中心(佳木斯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 。。。
佳木斯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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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4-8298081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长安西路26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桦南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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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4-6691177

办公地址:桦南县前进路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桦南县政务服务中心
桦南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4-6772111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前进路北侧西100米 桦南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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