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影响全县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三)组织全县公安侦察工作,负责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协调、组织、处置重大案件和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五)依法管理国籍,负责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履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七)依法监督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
(八)负责管理、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一)承办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收容教养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按管理权限协助管理全县消防、警卫部队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六)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接收、掌握、处理各类上报的重大敌情动态、突发事件、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等要情信息,行使先期处置权和应急警力调动权;负责情报信息研判综合平台建设,收集、分析情报信息资源并提出对策建议。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县局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和意见;负责机关文电、保密、信息统计及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编辑信息刊物,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
2、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桦川县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
负责承办和指导全县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人员、组织、案(事)件的情报信息收集、侦察调查和防控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学校文化领域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掌握邪教情报信息;防范、控制、打击邪教违法犯罪。负责企业内部保卫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经济系统内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指导、监督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
3、刑事侦查大队。
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的动态、特点和规律,制定预防、打击措施;负责和指导全县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参与严重暴力案件和疑难案件及跨区域的重大案件侦破;负责刑侦队伍的培训和刑事案件的统计工作;承办印发通缉令、协查通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及疑难案件
4、交通警察大队。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依法管理,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已达报废期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遇有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重大事故时,实施应急预案与交通管制。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5、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治安行政管理法规;参与全县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及组织、指导治安防范工作
负责和指导全县户籍、人口统计及暂住人口的管理;负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诈骗、走私、偷税、贩卖伪造国家钱币和有价票证制作贩卖假冒产品、逃汇、套汇等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处理工作。
7、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监督、管理全县互联网经营服务、信息服务单位和公共上网场所;监督、检查、指导县内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开展互联网信息监控和网上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配合开展舆情控制工作,查处针对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
8、政工监督室(纪检监察室)。
负责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宣传思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开展公安党务建设、支部建设、组织发展、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共青团、工会、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受理并查处违纪案件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对全局各所队和全体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和遵章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9、法制大队(信访办公室 )
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办理全县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全局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案件审核;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和监督劳动教养审批工作;负责全局普法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担受理、转交、协调、办理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
10、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的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分配;负责全局公安民警服装的计划、调拨、供应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分配装备物资;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机动车辆、民警值班及内部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性工作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1、桦川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反恐怖工作机构)。
负责安保维稳工作、巡逻防控工作、反恐防爆工作、应急处突工作、教育训练工作、内部保卫工作。
12、出入境管理大队。
受理内地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证件签注、审核、审批全县因私出国境申请
负责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及国家工作人员报备录入、传输、查控及有关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有关出入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负责有关部门因私出入境信息的查询工作
负责全县涉外企业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全县各种违反出入境法律法规的案(事)件,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
负责有关出入境管理的保密工作
负责出入境计算机信息应用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负责不准入境人员的录入、查控等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3、禁毒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和指导全县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毒品的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工作;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和管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14、桦川县公安局留置看护大队。
负责完成纪委监委看护任务。
直属机构:
15、看守所
负责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被羁押人员进行教育,保障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16、拘留所
负责对被裁决治安拘留、出入境管理拘留和司法拘留的人执行拘留;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制、道德教育。
17、桦川县森林公安局(桦川县森林警察大队)
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18、派出机构
桦川县公安局共设13个派出机构,分别为:城南派出所、城北派出所、城郊派出所、新城第一派出所、新城第二派出所、横头山派出所、苏家店派出所、东河派出所、梨丰派出所、创业派出所、星火派出所、四马架第一派出所、四马架第二派出所。
其主要职责是在辖区内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和治安管理处罚,负责治安案件查处,协助侦察刑事案件。执行管制、监视居住的监督考察,负责接处警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内部单位保卫工作和治保会工作,依法对辖区的住户和居民实施户口登记;调查、统计和居民身份证颁发、查验工作;收集涉及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动态信息;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桦川县公安局领导
李国辉:桦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桦川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13945434191
咨询电话:0454-8298081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长安西路26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4-3830288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桦川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办公楼(原国税局三楼);邮政编码:154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OO;
咨询电话:0454-382969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悦来镇敬夫路 桦川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