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规划、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是依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乱扔、乱泼、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倒乱挂、街路焚烧及不合格的牌匾广告、街路两侧随意屠宰畜禽和其他影响市容观瞻、污染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运及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进行监管,并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门窗改建、新扒门窗、建筑立面的装饰与装修以及户外牌匾、广告、路标、霓虹灯、橱窗、宣传栏、旗幌、标语等设置地点、布置形式等实行监督管理;
(三)是依照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行为实施批后监察,并对违反规划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城市规划区域内种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违章违法建筑及设施予以拆除,或实行行政处罚;
(四)是依照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侵占绿地、砍伐树木、损毁花木的行为实行行政处罚;
(五)是依照市政公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破坏公用设施、损坏道路、桥梁、侵占道路及占压损坏人行道板,以及在道路上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占道刷车、占道作业、人为设障和未经批准挖掘道路,或经批准但不能按期恢复原样的违法、违章行为实行行政处罚,对临时占道实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构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档案、协调、政务公开、安全和保密等工作。参与拟订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建设的经济支持政策,提出县级专项资金计划需求。负责信息管理和市管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和监管。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账务处理。负责编报年度城市维护专项费用预算、部门预算、资金计划及财务决算。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信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联系电话:7365365)
(二)法规指导股。负责对全县城管系统执法机构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参与起草城市管理类规范性文件工作,对其合法性审查把关。指导监督城管系统普法工作。负责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县区城管系统内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协调司法部门保障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城管系统执法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管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对全县城管系统执法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对全县城管执法人员仪容仪表、队风队纪进行督察考核。指导全县城管系统执法装备的规范管理。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城管执法保障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
(三)城管执法各大队。负责全县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大货车乱停乱放等破坏市容市貌行为的管理。
三、汤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领导
王福强:大队长
张荣佳:副队长
李 昂:副队长
于绍军:法规股股长
宋 洋:执法一中队中队长
姜红兵:执法二中队中队长
王志原:执法三中队中队长
咨询电话:0454-8699119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18号机关中心3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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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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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 京抚路与光明街路口西50米道北 汤原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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