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抚远市工业信息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推进工业强市建设,组织研究全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科技和信息化融合。
(三)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工业运行生产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和应急调节。
(五)负责提出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由国家和省负责安排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和基金,并监督实施。牵头建立全市科技管理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六)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
(八)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编制市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九)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贯彻执行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一)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工作。
(十二)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配合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四)组织开展工业、科技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十五)负责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十六)承担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监管工作,配合负有综合监管职能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负责实施电力生产运行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组织工业运行的重要物资运输及外贸货物运输工作。
(十八)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九)牵头市技术转移工作,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企业评价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负责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
(二十)负责科技监督评价及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工作,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专家与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计划、政策。
(二十三)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统一配置和管理市域内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 (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教强市,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政府部门逐步向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转变,逐步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市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党政办公室)
工业办公室
科技办公室
下设机构: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 局长:李飞
党组成员 副局长:李航宇
党组成员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董学宇
邮箱地址:fys_gxj@163.com
单位负责人:李飞
咨询电话:0454—8222066 投诉举报电话:0454—8582607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18号,市机关中心3号楼653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4-2196106
办公地址:抚远市迎宾路7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4—219610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迎宾路 抚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