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抚远市统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实施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市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市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五)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对全市经济社会进行评估监测,组织实施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岗。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综合协调、督察督办、信息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联络接待和机关资源节约等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全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组织统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贯彻国家、省统一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经济、社会、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制度。执行全省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和方案,研究改进本市的统计制度方法。贯彻实施国家、省颁布的统计标准、分类和编码规则。组织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统计法规的案件。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提供综合统计数据。负责全市城乡统计信息网络建设。
(二)工交建筑统计岗。负责工业、运输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能源物资的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地搜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预报。
(三)农村统计岗。准确及时地全面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市农村的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评估;指导农村统计的基础建设和业务工作;对农村经济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周期性的农业普查工作。
(四) 人口贸易外经统计岗。负责人口、劳动工资、行政事业单位统计;组织周期性的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调查, 提供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商业全行业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三、领导班子
张新生:局长、支部书记,负责党的建设和行政全面工作。
陈政宪:副局长,负责综合、政工工作。
米秀军:调查中心主任,负责贸易、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利用内资工作。
咨询电话:0454-8222613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西路812号行政中心2号楼9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4-2196106
办公地址:抚远市迎宾路7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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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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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迎宾路 抚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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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