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抚远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全市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权限内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审批管理和执法监督。
(四)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及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市本级改制国有企业遗属和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和管理工作。
(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换届选举;牵头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六)提出行政区域规划管理的建议;负责乡(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初审上报工作;调处乡镇和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组织、协调与毗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参与市际、县际边界争议的联合调查和调处工作;管理行政区域界桩标志;承担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七)负责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华侨和涉港澳台儿童收养登记。指导和监督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八)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护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和抚远市行政区划图。
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违法志愿服务行为调查处理;规范、指导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等。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统筹组织重大志愿服务活动。
内设机构
(一)秘书岗。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科技管理、队伍建设、职称评定和人事统计等工作;组织协调调研活动。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负责民政政策法规及发展方向调查和研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民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账务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计划的申报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积金;承担全市民政统计管理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综合岗。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落实。会同财政部门分配、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市本级改制国有企业遗属和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乡救助工作的宣传。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负责骨灰堂、殡仪服务站的审批工作。负责殡葬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涉港澳台、华侨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省内跨区域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落实。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和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岗。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及规划,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岗。拟订全市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政策。指导慈善组织及其活动和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审核和报批乡(镇)及行政村行政区划的设置、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负责乡(镇)、行政村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工作和界线的勘定管理;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领导班子
局 长:佟永纯
副局长:季秋
单位负责人:佟永纯
咨询电话:0454-6760133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郊区东安街1号机关中心四号楼二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4-2196106
办公地址:抚远市迎宾路7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4—219610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迎宾路 抚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