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三)推进落实省、市立法调研工作计划,加强组织协调,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省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办)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负责市政府合同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行政、民事应诉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好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系统内服装和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系统内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富锦市司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和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维稳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外事等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二)政工股。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指导监督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干部考核任免及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干警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立功创模和典型推荐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统战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三)法治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系统内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制定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
承办省、市政府交办给市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负责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办理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监督证件及管理工作。承办依法行政重大问题处理工作。承办依法行政、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
负责对各级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受理行政违法行为信访举报及转办督察,受理重大行政执法处罚案件备案工作。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纠正违法行为。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道路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管理职责,对在道路上设站卡、检查、罚没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
承办依法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和审理工作。承办涉及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国家赔偿案件。承办涉及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的讼诉事务。负责全市行政复议的统计工作。负责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工作。
承担对市政府重大决策和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市政府重大、疑难涉法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承担市政府专、兼职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市政府政、民事应诉相关事宜。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工作。
(六)社区矫正工作股。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七)法律援助管理股(律师与公证管理股)。指导、检查全市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负责律师机构的初审、呈报。指导监督公职律师、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工作。管理公证的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公证的业务工作。
指导、检查全市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党支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与政工股合署办公。
机构负责人
鲁 铭 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国凤丽 政工股股长(兼宏胜司法所所长)
杨宗铭 法治股股长
李崇舟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王利莉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
马欣欣 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魏亚巍 法律援助管理股(律师与公证管理股)负责人
富锦市司法局领导信息
刘富帅 党组书记、局长
富 洪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立业 副局长
丁振文 党组成员
韩明友 党组成员
张凤权 党组成员
罗 峰 二级主任科科员
咨询电话:(0454)8809016; 投诉、举报电话:0454-8809023;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路2666号机关中心4号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4-7-31 14:52:44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大中小 ]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4-2341316,0454- 2345601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福居嘉园9号楼,锦绣大街与新开路交叉口,铁路小学北侧,富城国际小区东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