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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富锦市工业信息科技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推进工业强市建设,组织研究全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信息化和科技融合。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意见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工业运行生产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和应急调节。
(五)负责提出工业、科技、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由国家和省负责安排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和基金,并监督实施。
(六)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体系建设,推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
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企业申报国、省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贯彻执行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市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组织企业开展培训工作。
(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配合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二)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十三)负责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十四)承担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监管工作;配合负有综合监管职能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负责实施电力生产运行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组织工业运行的重要物资运输及外贸货物运输工作;负责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
(十六)牵头建立全市科技管理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七)牵头市技术转移工作,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企业评价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负责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
(十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及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工作,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九)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专家与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计划、政策。
(二十一)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统一配置和管理市域内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 (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富锦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组织编制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文电运转、政务公开、安全、保密、联络接待、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指导系统内财务工作和负责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信息报送和对外发布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各项考核任务和督办汇总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运行监测和电力交通运输科。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生产要素的综合保障,提出工业运行调节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跟踪执行情况;研究、分析工业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重点支持企业名单;负责增效提速工作;培育小微企业向规模企业发展。
负责实施电力生产运行和制定使用调控方案及相关业务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协调电力供给街接和行业内部关系,研究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工业运行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的协调,组织紧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调运;负责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组织协调交通、民航、邮电等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协调外贸货物运输工作。
(四)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相关示范工程建设;负责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管控工业能源消费控制目标,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组织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承担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工作。
(五)规划与投资科。组织拟定工业、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科技、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由国家和省负责安排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负责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工业项目的组织推进工作;参与编制重点产业、产品调整方案;定期发布工业、科技和信息化投资指导目录和项目信息;组织贯彻国家、省产业政策及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组织开展工业、科技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经济技术协作;参与拟定工业、科技和信息化企业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及利用外资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规划;
(六)企业和产业发展指导服务科。负责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划,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发布相关信息;规划指导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工作;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组织国家和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对企业实行宏观指导,规范企业行为,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推进企业战略重组。研究提出促进工业品销售的政策和调整产品结构的建议;指导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网上交易;指导企业市场营销,组织协调工业企业参加重要产品展销活动。
提出改善各类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和引导相关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与社会资本投资各类企业;组织开展企业上市融资的相关工作;引导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各类企业。
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宏观战略问题的研究及重要目标的制定;组织研究全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支持创业、创新相关政策;负责全市工业信息科技系统干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承担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装备制造和信息产业等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开展人才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展校企对接;拟订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七)食品与原材料工业科。组织贯彻原材料工业行业、化学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行业管理;组织拟订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本行业信息;负责化学工业行业园区、服务体系、配套体系建设。
组织贯彻本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负责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审查上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研究本行业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扶持食品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食品工业发展的有关问题。负责本行业园区、服务体系、配套体系建设;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参与推进中药材产业化,配合相关部门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和突发事件的医药用品生产、调度。
(八)信息化与安全生产服务科。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推动信息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创新应用;负责拟订行业发展战略、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软件、信息服务业、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和相关新兴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配合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参与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电子信息产业行业指导。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全市无线电频率分配和指配的审核、备案、申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全市无线电台(站)的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查处市内违反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全市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配合上级部门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实施无线电管制及其他事宜。
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配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以及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等方面统筹安全生产工作。
拟定组织实施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推动军民融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负责军民融合产业园区相关管理,规范、指导军民融合产业协会、联盟等组织建设发展。
(九)科技科。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国家、省技术创新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基础工作、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国家、省、市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并实施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负责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产学研合作、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和培育、组织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等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工作。
承担科技安全和保密相关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创新调查及科技统计工作;承担建立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市科技专项资金、基金协调管理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
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拟订市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出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拟订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办法;拟订外国专家项目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对外科技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计划和措施,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计划。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负责外国人才管理和外国人才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
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融合、落实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指导国家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点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提出相关领域、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和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点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市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推进落实国家、省扶持装备工业行业发展的政策;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收集、整理、分析装备工业行业信息;负责装备工业行业配套体系建设。
(十)信访工作科。负责企业改制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国有企业管理工作;负责群众来访一级答复和调查工作,做好系统内集体企业政策指导和稳定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及稳定工作;负责工业系统改制企业及关停企业财务档案保存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党支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富锦市工业信息科技局领导信息
赵仁智 党组书记、局长
顾伟怡 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 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0454-2341316,0454- 2345601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福居嘉园9号楼,锦绣大街与新开路交叉口,铁路小学北侧,富城国际小区东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