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负责市政府合同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对市政府重大、疑难涉法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行政、民事应诉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系统内服装和公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系统内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本系统开展法制政策理论研究,负责本系统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调查研究工作,制定本系统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日常运转、协调和督办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维稳工作。负责目标管理、文秘、统计、工会、妇儿、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录入、外事等工作。负责党建、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审计、物资装备和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业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局车辆的调配使用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党报党刊征订工作。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统战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指导监督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干部考核任免及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
(二)法律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编制司法鉴定名册并公告。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情况。负责管理全市法律服务市场,指导监督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全市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机构设立、变更与撤销的初审和呈报工作,审核公证员任职,指导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年度报告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三)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承担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实施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协助公安机关抓捕撤销缓刑的服刑人员。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掌握刑满释放人员情况,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报到登记工作,落实帮教责任制及帮教措施。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四)普法和依法治理办公室(中共同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系统内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制定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理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依法治理实践与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
(五) 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承办依法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行政复议应诉事务、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对市政府重大决策和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市政府重大、疑难涉法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承担市政府专、兼职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民事应诉相关事宜。负责对全市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建议。受理行政违法行为信访举报及转办督察,受理重大行政执法处罚案件备案工作。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纠正违法行为。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道路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管理职责,对在道路上设站卡、检查、罚没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负责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指导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改革各项措施。承办依法行政重大问题处理工作。承办依法行政、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
三、领导信息
于 丹 党组书记、局 长
王永韧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佳莹 党组成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0454)8809016; 投诉、举报电话:0454-8809023;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路2666号机关中心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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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4-7-31 14:52:44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大中小 ]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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