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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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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同江市友谊路东段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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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佳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市级生态环境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市政府生态环境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承担推进建设生态强市有关工作。

(三)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组织突发重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政府对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综合协调与落实。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五)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查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监督管理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

(七)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修复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情况;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生态保护补偿。

(八)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放射源安全、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的污染防治;负责承担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响应及处理工作;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

(九)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十)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执行省、佳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目标、规划和政策;配合国家、省、佳市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实施中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交流、跨界水体联合监测、跨界自然生态保护和跨界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同江。

二、领导信息

徐 泽  局长

霍明来  副局长

宫 惠   副局长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领导简介

佳木斯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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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2003年9月市委第六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佳木斯市行政服务中心(佳木斯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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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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