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促进人力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教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离养老金核算和退休人员退休金收审核。
(五)负责统筹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收入分配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制度,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国家、省、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划,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
(七)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行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加强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障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依法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实发事件。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信息、宣传、教育及文书档案归档和管理工作,完善局机关党建、纪律、廉政建设的管理方法,加强自身建设。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工作岗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督办检查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起草、会议筹办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人社事业发展数据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本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财务核算、财务预决算和下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各专项资金分配和审核工作。
党支部。履行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员理论学习和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党组织会议,学习活动的安排和相关工作;与办公室合署
(二)政策法规岗。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承担人社系统规范性文件和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和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组织重大课题调研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简政放权、流程再造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预防、受理、调节工作。
(三)就业创业工作岗。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劳动者公平就业、特殊群体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援助政策和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全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的实施。负责技能人才培养、规划,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审批和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职业能力统计调查分析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岗。承担人才综合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省、市级领军人才及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负责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来东风区工作或定居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三支一扶”计划申报和落实安置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企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呈报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批工作;落实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承担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技能考核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纪律处分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五)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岗。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查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对辖区内违反劳动保障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对辖区内违反劳动保障法的用人单位实行强制执行;负责全区企业劳动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情况;贯彻执行省、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及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六)工资福利工作岗。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作、津贴补贴政策和标准以及离退休政策;负责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作改革和宏观指导工作;负责区直事业单位绩效工作总量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财政供养人员统一支付工资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七)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工作岗。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和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参保人员退休审核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及管理权限内参保人员的政策退休审核。
(八)基金监督岗:依法监督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及职业年金的收支、管理,参与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及职业年金非现场监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系统预警信息的核实、调查、反馈工作。承担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养老基金及职业年金现场监督、日常检查工作。承担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及职业年金举报案件受理、保险欺诈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
局 长:周晓红
副局长:李克洋
咨询电话:0454-3986500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16号机关中心1号楼11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4-8381977,0454-8382817(投诉举报电话)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光复东路育宾巷10号3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4-8380823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育宾巷10号 东风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