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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辖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辖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依法分析、公示和共享辖区市场主体有关信息,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商标侵权、广告违法违规、合同违法违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和无证照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负责辖区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含销售类、餐饮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食品小经营核准工作。
(五)依法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六)负责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
(七)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行动。配合完成跨区域和重大食品案件查处工作。配合完成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八)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辖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协助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品牌建设、质量激励、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措施,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负责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协助开展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器具、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开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负责查处标准化、商品条码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辖区认证认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组织对认证结果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
(十四)贯彻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负责省、市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业务工作和相关服务性工作。拟定加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十五)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人事、法制合署办公)。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设备、信息、保密、信访、保卫、会务、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和日常用品工作。承担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后勤保障、文书和政务工作。承担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党群、离退休人员管理和纪检监察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组织行政许可听证。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政策研究、法治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承担基层教育工作。(联系电话:0454-8370978)
(二)登记注册股。承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档案管理、统计报表及分析资料的撰写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信用监管建设,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建设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协调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应用,承担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联系电话:0454-8380776)
(三)市场监督管理股。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及其交易行为,依法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无证照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抽检、行政处罚工作。承担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和商品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实施网络交易平台、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引导、督促经营者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组织实施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联系电话:0454-8840955)
(四)公平交易与价格监督股。组织实施国家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对市场不正当竞争、非法传销及相关经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承担市场中不正当竞争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价格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电话:0454-8395661)
(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品生产许可工作、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工作、食品经营许可(含销售类、餐饮类)和食品小经营核准工作。承担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联系电话:0454-8383606)
(六)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承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承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协助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品牌建设、质量激励、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措施,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协助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器具、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开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负责查处标准化、商品条码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组织对认证结果监督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454-8380780)
(七)商标与知识产权管理股。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活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注册商标及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黑龙江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承担商标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商标等知识产权行为。(联系电话:0454-8382991)
东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
局长:戈洪伟
副局长:胡继忠
副局长:李纯丹
副局长:付显雷
咨询电话:0454-860536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学院街1号机关中心11号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54-8381977,0454-8382817(投诉举报电话)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光复东路育宾巷10号3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4-8380823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育宾巷10号 东风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