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负责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业、人力资源流动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落实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民参保计划。
(六)统筹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层面制定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等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工作或定居政策及实施。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的政策和标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核定及退休审核。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
(十一)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十二)负责组织区劳动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并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综合管理;负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综合管理。
(十三)负责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预防、受理、调解工作。
(十四)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办理流程,按规定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
王学柱 局 长
孙梦薇 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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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工作岗。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管理、督办检查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会议筹办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