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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负责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进行外墙装修、门窗改建、封闭阳台审批。
(四)负责设置牌匾户外墙体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审批。
(五)负责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六)负责对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阳台外或者窗外吊挂、摆放影响观瞻的物品,擅自对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进行门窗改建、外部装修、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占用道路、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道、广场周边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在道路两侧双广场用边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展示商品、摆放物品,在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围墙等处晾晒衣物、吊挂物品,未经批准设置户外牌匾、广告标牌等户外设施,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及地面上乱喷涂,乱刻画、乱张贴,在喷涂、刻画、张贴的内容中公布通信工具号码的处罚。
(七)负责未经批准养殖家禽家畜,在公共空间搭建鸽舍,宠物在公共场所便溺,饲养人未及时清除,占道经营的集贸市场未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公共厕所,或者不具备上下水设施从事店面餐饮经营,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未按规定运输的处罚。
(八)负责全区清运冰雪工作。
(九)负责对违反清雪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十)负责未按照规定和技术标准使用融雪剂的、未按照要求堆放或者运送含有融雪剂冰雪的、未按照规定清扫堆放冰雪的向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抛洒冰雪液体或者向雪堆倾倒垃圾污物的、装运冰雪过程中沿途遗撒或者倾卸冰雪的、未按照要求清除因管线渗漏形成的道路积冰的处罚。
(十一)负责对未明确或者有争议的清扫冰雪责任区域确认(或登记、证明、鉴定、认定)。
(十二)负责单位或者个人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的处罚。
(十三)负责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处罚。
(十四)负责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经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者未经规划部门提出规划条件而开工建设的处罚。
(十五)负责对违反《城市绿化条例》行为的处罚。
(十六)负责辖区内兴梅公园及小游园的日常管理、绿地工程设计及建设、绿地管理与维护、游览项目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对于兴梅公园的公物破坏等行为的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对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行政强制。
(十八)负责对影响市容的设施、设备及堆放物品的行政强制。
(十九)负责对违法建设工程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行政强制。
(二十)负责对临街单位、商家“门前三包”包保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二十一)负责对辖区内经批准的占道综合集贸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二十二)负责对暂扣兜售的物品及其经营器具的行政强制。
(二十三)负责对暂扣经营工具及物品的行政强制。
(二十四)负责辖区内主道及巷道的清扫、保洁及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理工作。
(二十五)负责局内城管执法服装和执法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管系统内装备器械、场所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佳木斯市向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领导
李景涛 党组书记 局 长
赵建设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传霖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铁锋 党组成员 执法服务大队队长
刘 勇 党组成员 七级职员
咨询电话:0454-8699119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18号机关中心3号楼2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4-879045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复兴巷12号向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5400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佳木斯市向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长安路248号办公写字楼三楼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454-857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