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实施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承担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区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区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五)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454-8222613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西路812号行政中心2号楼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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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郊区统计局综合统计岗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等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更新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