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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负责区政府及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区政府政务接待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区委办公室对以区委、区政府和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对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指导全区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负责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区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和区委明确区政府落实的工作、区政府重点工作、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
(七)负责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八)组织、推进、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
(十)负责区政府综合材料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审核、修改工作。负责审核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
(十一)围绕区政府重大工作和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和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综合重要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提出建议。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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