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佳木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2、贯彻和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旅游产业、广播电视行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重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6、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查处重点违法违规行为。
7、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对广播影视、信息网络和公共视听载体所播放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
8、指导、监督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电网、电信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9、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0、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协调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保护、发掘、研究、宣传等工作。
11、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宣传、营销和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文化旅游走出去;指导协调重要文化和旅游节庆、赛事活动。
12、指导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规范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3、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跨地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办督查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4、指导全市文物、博物事业发展。拟定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和督办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文物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
15、指导全市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负责文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文物人才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和传播、展示工作。
16、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配合开展好地方考古工作。
17、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18、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直属基层单位
佳木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基层单位共7个,分别为:
1、佳木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处级)
2、佳木斯市博物馆(副处级)
3、佳木斯市群众艺术馆(副处级)
4、佳木斯市图书馆(副处级)
5、佳木斯市文保中心(正科级)
6、佳木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科级)
7、佳木斯市演艺有限公司
三、领导及分工
李 遥 党组书记、局长,负责主持全面工作。
龚成钢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常务、党务、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工会工作。分管办公室(含财务)、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广播电视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科。
姜佳颖 副局长,负责产业规划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市场监管、专业艺术、公共文化、离退休干部工作。分管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离退休干部科。
吉 丽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干部人事、资源开发、营销推介、文旅资源宣传推广、文物和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资源开发科、营销推广科、文博和非遗管理科电子邮箱:hjw_837@163.com
咨询电话:0454-6684400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820号(行政中心8号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4-8602868,0454-860289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长安西路820号(行政中心8号楼) ,邮政编码:154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佳木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电话:0454-8224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