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根据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需要,县供销联社对本系统工作实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并负责直属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
1、制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和完善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体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2、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向县委、县政府有和关部门反映农民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3、对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对外贸易和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4、负责供销合作社组织、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5、负责县供销联社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执行上级社的决议、决定,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代表全县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的有关活动,发展同其他合作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7、负责全县食用菌产业的组织领导、指导调协、督促检查工作。
8、研究制定食用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和实施。
9、指导全县食用菌生产基地、龙头企业 、网络信息平台和市场建设工作,协调金融及相关部门制定贷款扶持政策。
10、指导全县食用菌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类食用菌展会、合作交流和产品贸易活动。
11、监督指导全县食用菌生产资料市场规范化经营,协调相关部门打击无证非法菌种生产经营者,成立菌种技术研发中心。
12、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食用菌产品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引进、技术合作、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
13、负责指导县食用菌协会和各级食用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协调行业内的联合与合作,促进行业、部门间的横向联系。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综合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抓好县社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全系统思想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县社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人员调配;指导直属企业的劳动保障、下岗再就业、劳动工资,负责直属企业扶贫解困、工人技术等级评定,职工岗位培训;对机关离退休干部进行管理、服务并指导全系统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负责会务及领导交办的任务落实、督办;负责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档案资料、文秘、信访、计划生育、机关保卫及办公楼维护等工作; 负责对国家委托经营的化肥、烟花爆竹等商品的购销业务、价格管理、市场管理和政策协调;指导全系统发展农产品基地、培植龙头企业,建设交易(集贸)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全系统经营业务进行指导,扩大城乡物资交流,发展现代商品流通;负责编制全县供销社系统年度、五年、长远期发展计划;编制全县供销社系统年度商品流通计划和种养计划;负责全系统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反映基层、农民的合理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培育、总结、推广典型;指导全系统通过创办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协会、村级综合服务社等途径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登记、依法注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依法维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帮助和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加经贸洽谈会,加强与国内外企业、合作社组织以及客商的联系与交流;指导基层社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工作;负责全县供销社目标管理工作;贯彻安全法规,组织安全培训,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全系统安全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法制建设和综合治理的有关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高元华
财会审计科
负责全系统财务、审计工作;指导全系统财务管理、税务与信贷方面的政策协调,会计预决算会审及财务状况的信息反馈;汇总企业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监督检查全系统及基层单位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县供销社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申领、拨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信息,开展统计工作;负责全系统安全统筹工作。
负责人:孙宝冬
县社领导
肖国华 党组书记、主任
姜立祥 副主任 党组成员
赫崇军 副主任 党组成员
孟秀娟 副主任 党组成员
负责人:肖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