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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公安局

林口县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453-8890139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林口县林口镇兴林大街20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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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指引

林口县公安局职能信息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省公安厅、牡丹江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县影响国内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状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对策并具体实施。

(三)负责公安侦查工作,处置危害社会治安的治安事故和骚乱;负责预防、控制、打击黑社会恶势力工作;负责预防、控制、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工作。

(四)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五)负责全县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依法指导、监督城镇公共停车场管理。

(七)负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安全监察工作。

(九)负责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组织实施对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

(十二)负责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警力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消防工作。

(十四)负责公安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负责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干警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六)指导和实施全县文化保卫和森林保卫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政工监督室。负责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起草全县公安政治工作要点、规划;负责全县公安队伍评先创优活动;负责立功表彰和岗位目标及规划管理;负责编辑政工简报、信息、月报;负责政工科文秘综合及体育文化活动;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干部管理工作;办理警衔事宜;落实上级公安机关人事培训的政策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系统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局党委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公安宣传思想工作方针和措施;负责公安业务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干警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妇女工作、团委工作。

(二)督察大队。负责公安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维权。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受理、查处公安民警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和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受理不服处分的申诉。

(三)警务保障室。负责公安后勤保障;负责公安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编制和管理经费预算、决算;制定后勤装备计划、规划;组织分配已装备物资及民警服装有计划、调拨、供应。

(四)办公室。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反馈、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审核以县公安局名义下发的文件,编发县公安局有关信息及内部资料;负责重要会议、会务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以及局领导政务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规划;负责机关文秘、保密、接待、史志工作以及公安统计、机要管理工作;指导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反馈及工作目标的制定、检查和考核。

(五)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动警力,尤其处理重大案件、突发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收集全县刑事、治安情况,制定各种工作预案,指挥调动各警联合作战。

(六)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搜集、掌握、处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侦察、控制各种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危害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原则的活动;对重点对象、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开展防范保卫工作,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活动。通过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消除邪教对国家和社会的危害,化解来自邪教方面的矛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七)刑事侦查大队。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的动态、收集、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重大、疑难案件;负责涉车案件、黑恶案件的查处工作。

(八)交通警察大队。贯彻执行国家交通管理政策;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公路治安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负责全县机动、非机动车安全检验、牌照发放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依法指导、监督城镇公共停车场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九)治安管理大队。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治安(行政)案件和管辖的刑事案件;指导全县场所特业、阵控行业管理、全县爆炸(剧毒、放射性)物品使用、储存、运输、销售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民用枪支管理及公务用枪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办理各类治安许可证件;指导督促派出所对全县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全县金融单位安全防范,做好金融网点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重点人员(精神病人员)的管控工作;负责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和全县的维稳工作;负责全县各项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业的管理与指导工作;负责警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及时依法保护学校和学校周边区域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现场及提供案件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指导、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治安防范、法制、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在中小学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加强学校门前和学校周边区域的巡逻警戒和配合交警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可以向辖区内学校派驻校园协警人员、保安员。根据需要向中小学、幼儿园派驻校园协警人员、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

(十)户政大队。负责人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进出县户口审批及全县人口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县派出所基础建设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十一)法制大队。负责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本辖区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呈报收容教养案件;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管理公安法律文书;依照规定组织、开展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信访工作,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十二)特警大队。负责维稳处突工作、反恐怖工作先期处置及会同相关部门对涉恐信息的核查和研判;社会面防控,预防和先期处置涉稳、涉敏、涉恐等突发性事件;救助危难,维护交通秩序;负责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十三)刑事技术大队。负责对刑事技术规划工作;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刑事案件痕迹物证检验鉴定和公安部门承担的司法医学鉴定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建立、管理全县现场痕迹、指纹、枪弹痕迹档案;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十四)禁毒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十五)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及其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审批、管理不准出入境人员;负责外事工作。

(十六)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掌握全县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承办上级交办的经济大要案件。

(十七)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互联网信息监控和处置工作,提供网上有害信息、热点问题、重要事件等情报;负责接收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的举报和求助,并进行防范和处置;负责组织打击查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网络技术侦控和网上情报侦察;负责为侦查工作提供计算机网络技术支持,协助有关警种、部门开展破案、追逃等工作;负责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工作;检查、指导、督促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联网使用单位、上网服务场所依法履行备案义务,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负责重点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保护工作。

(十八)看守所。负责管理看守所羁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政策和制度;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收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十九)拘留所。负责拘留所羁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政策和制度;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收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二十)派出所。负责辖区治安秩序维护和辖区人口管理工作。

林口县公安局领导

刘海超:牡丹江市林口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徐宏利:牡丹江市林口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关向东:牡丹江市林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旭亮:牡丹江市林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柯军:牡丹江市林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文金:牡丹江市林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

负责人:刘海超

林口县公安局领导简介

牡丹江市公安局
牡丹江市公安局

咨询电话:0453-6282230  ,0453-6282923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乌苏里路191号牡丹江市公安局(邮编:157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林口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林口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咨询电话:0453-3585605

办公地址:林口县林口镇兴林大街22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
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3-3585610

办公地址:林口县林口镇兴林大街22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林口县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