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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指导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执行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意见。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饲料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监督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开展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实施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监督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经授权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纲要。负责县委、到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组织落实与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我县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组织起草扶贫开发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农村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贫困对象识别和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村出列的标准、程序和办法。负责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管理工作。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分配初步方案,负责资金绩效评价和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全县扶贫资金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全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方案,制定实施细则。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评估工作。拟订全县社会扶贫工作方案。组织动员中省市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协调中央、省、市国家机关到我县定点扶贫工作。统筹全县产业扶贫工作。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拟订金融扶贫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老区建设工作。拟订革命老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老区发展建设并组织实施。指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拟定全县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贫困对象就业创业和劳动力转移政策。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承办省、市扶贫办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农事企业管理、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协调本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牵头制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股。主要包括农村社会事业、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三产融合等职能。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三)农田建设与项目监督管理股。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开发、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职能。负责提出全县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组织编制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县绿色食品办、科技科教、农业产业化、能源)。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五)种植业管理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监测分析种植业产业发展形势并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
(六)养殖业管理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良种推广应用。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畜牧业生产信息监测、形势分析。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
(七)综合股(县委农办秘书、政策法规)负责综合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情况。参与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新闻宣传和涉农舆情研判及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县委农办秘书组工作。
三、林口县农业农村局领导
于洪礼 林口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贤军:林口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盛海峰:林口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葛玉雷:林口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刁越男:林口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负责人:盛海峰
咨询电话:0453-617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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