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林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残疾等级审批并负责伤亡抚恤职责。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安置办。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优抚办。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工作。
(四)双拥办。承担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
(五)法律援助中心。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和信访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林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
高尊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丁世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级主任科员
马占元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天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