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负责《信访条例》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来信来电、网上投诉、接待来访。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追究责任有关建议。
(三)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对领导批办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向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
(四)负责制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应急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省上访、到牡丹江市上访、到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六)检查、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制定有关信访工作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定期通报全市信访工作情况。负责全市信访考核工作。
(七)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参考。对带有全局性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八)负责全市信访法治建设工作,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配合政法机关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九)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453-5735703
办公地址: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32号 邮编:15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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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信访局来访接待岗位。负责到市接待场所上访群众的来访接待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负责对到省进京越级访交办案件的处理。负责群众到省越级上访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