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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具有参谋、助手、信息、协调的职能作用。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草拟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责研究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及有关单位请示市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四)负责按照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市政府重要情况通报、汇报和市政府有关领导讲话、报告等文字起草、综合工作。负责收集、筛选、传递、编发有关信息。
(五)负责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的调协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八)负责审核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
(九)负责对上级和市委明确由市政府落实的工作、市政府重点工作、市政府领导要求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形势和金融改革发展稳定重要问题并提出建议,编制年度全市金融业发展报告。组织推动全市地方金融改革,健全完善全市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协调全市重大项目融资服务,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信息支持。制定全市直接融资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发债等直接融资工作,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
(十一)承担全市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负责全市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处置,按管理权限分工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7类机构的金融监管职责。承担对市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有关监管职责。分析评估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状况,拟定防范化解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统筹组织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重大金融风险的处置化解工作,负责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管。联系国家、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及其驻我市派出机构,协调服务全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组织协调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453-312270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长征路24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不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