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关职能
1、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执行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农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村级财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农业经济统计工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深化农村改革,负责谋划发展思路,营造发展环境,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公益事业,增加公共产品,提供信息服务和社会救济、求助,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负责执法服务。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搞好农村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及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加强对本级财政、税收和工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工商、税收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培育市场、发展市场经济,保护经营者之间平等竞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宗教、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安、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村道路、河道运输、消防、危险化学物品、矿山和非煤矿山、农机、电网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事故抢救、善后和调查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定期分析上报安全生产形式,及时公布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维护稳定。
7、协助党委抓好公务员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下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政策情况。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筹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乡有关的提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
11、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领导分工
党委副书记、乡长王大朋:负责党委全面工作,负责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经管、常务。
人大主席曹振华:负责人大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田东磊:负责党群全面工作,分管组织、宣传、党群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团委、妇联、工会、统战、政法、司法、派出所、巡察整改、机关支部、档案、保密、机关纪律。
副乡长张霖:负责社会事务工作,分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残联、交通、精准扶贫、信访、厕所革命、供电所。
副乡长康秀刚:负责全乡农业农村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农技、水利、畜牧、农机、林业、水产)、人居环境、环保、防火、防汛、河长制、烤烟、防雹工作。
纪委书记郭鑫:负责全乡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全面工作。
组织委员田野:负责全乡组织、人社、巡察整改、老干部工作。
武装部长韩友金:负责全乡武装、安全工作。
宣传委员孙宇:负责全乡宣传文化工作,分管文化站。
副乡长张霖:负责分管统计、发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土地、乡建、工信、通信、教育、禁毒、金融服务、卫生、合作医疗、政务公开、新农保、。
政法委员徐丽:政法
负责人:王大朋
咨询电话:0453-761156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 宁安市通江路东587号 宁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宁安市三陵乡人民政府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李铸宸 电 话:0453-7981199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乡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设置工作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