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市影响国内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对策并具体实施。
(三)负责全市公安侦查工作;处置危害社会治安的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五)负责全市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依法指导、监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依法指导、监督城镇公共停车场管理。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警务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组织、指导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干警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六)指导和实施全市文化保卫和森林保卫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监督室
负责起草全局政治工作要点,规划;组织公安队伍评先创优活动和立功表彰,岗位目标及正规化管理;负责公安业务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编辑政工简报,信息:指导全市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干部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制定培训规划,抓好干部教育训练;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计划生育及老干部工作。
2.法制室
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参与研究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劳动教养: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公安局案件审核把关和执法过错责任认定: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有关执法方面的上访案件,并及时交办,转办和催办,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3.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以及行装,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4.办公室
审核以局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起草领导讲话、会议材料、简报、动态信息:负责公安机关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和意见:起草全市公安工作规划和总结;负责档案管理、保密、政务公开及统计工作。
5.督察大队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案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
(二)执法勤务机构
1.情指中心
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接受公民报警,求助和举报;收集、分析、反馈各类案件、事件、事故信息。
2.政保大队略。
3.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侦破全市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技术侦察;办理案件审核把关,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审理工作;管理使用特情和搜集使用犯罪情报资料:抓好刑警队伍建设。
4.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公安交通管理法规、条例、规章制度,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负责全市机动车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的考核及管理: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处理,公安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交通设施安装,维修,管理等工作。
5.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治安法规和治安管理:预防、发现、控制各种犯罪活动:预防查处各种治安灾害故、查处治安案件和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重点企事业单位敌情、社情及政治动向;负责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公安保卫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突发性治安事件的处置和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市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专业市场的治安管理工作。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搜集、研判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特点和规律;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7.禁毒大队
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8、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申请:依法管理本市内境外人员;依法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
9、看守所
负责对监所人犯的看押,安全管理、教育和深挖余罪工作。
10、拘留所
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做好收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11.巡特警大队
负责先期处理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帮助无援群众;负责组织巡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处置群众性事件、严重暴力事件;负责全市反恐怖专项业务工作,预防和打击恐怖犯罪,处置恐怖事件。执行地方公安机关依法确定的其他任务。
12、网络监察大队
负责全市网络安全,管理营业性网吧。打击网上犯罪,监控网上舆情工作;负责开展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对重大安全保卫任务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受理,处置本地各警种报送的各类信息。
13.户政大队
负责全市公安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工作,人口管控工作和户口、身份证工作。
14、校园安保大队
负责我市文化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保卫任务,维护校园安全。
15.科信大队
略。
16.刑事技术大队
负责案件现场勘查工作。
17.食药环侦大队
负责掌握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动态;组织、指导、协调侦办涉及食品、医药、环境犯罪的刑事案件、负责办理涉林刑事案件查处。
领导分工
樊泽科: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汝刚: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张永超: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史贵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甲平:局党委委员、二级高级警长
宁瑛钰:四级高级警长
耿立新:工会主席
负责人:樊泽科
咨询电话:0453-6282230 ,0453-6282923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乌苏里路191号牡丹江市公安局(邮编:157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53-761156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 宁安市通江路东587号 宁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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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