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派出机构
绥芬河市司法局设立绥芬河司法所、阜宁司法所两个派出机构。
主要职责任务: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履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承担本辖区普法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负责推进依法治镇等法治基础工程的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代表基层政府处理民间纠纷;负责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等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完成市司法局和驻地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证处,公益二类,副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绥芬河市法律援助中心,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执行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务,提供法律咨询;组织法律援助培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经验交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协调社会相关机构人员参与法律援助事务;为市委、市政府在涉外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商务活动及边贸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中提供高层次法律服务;及时有效地为市委、市政府和边贸企业解决国际纷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涉外纠纷调解和普法活动;为我市境内外边贸企业开展经贸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研判,帮助、指导其有序发展;建立省内外法学、经济管理、俄罗斯研究和涉外法律方面的专家库,并随时做到沟通联系;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织宣传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和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优化营商、政治生态、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财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解放思想、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党的建设、干警队伍建设和新闻宣传等工作。
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科(行政执法与督察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市调查研究及协调工作。接受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及各部门间的执法矛盾。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和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按权限承办规范性文件组织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公告准予备案的文件目录。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承办依法应由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涉及市政府非诉涉法事务。承办市政府重大决策和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负责以市政府名义签署合同、协议的研究、论证。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市领导信访接访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业务科)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帮教安置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承担本系统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等工作。负责扫黑除恶等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领导信息
局 长:周红霞
分 工:负责司法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侯会勇
分 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宣传科)、社区矫正管理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政治生态、意识形态等工作。
副局长:陈喜辉
分 工:负责绥芬河司法所、阜宁司法所、公证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业务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工作。
副局长:翟冬冬
分 工:负责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科(行政执法与督察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优化法治营商、信访等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贾卫东
分 工:负责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自贸区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周红霞
咨询电话:0453-393853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长江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咨询电话:0453-3941077
办公地址:绥芬河市北山新区永福街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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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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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新兴街60号 绥芬河片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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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3-3947709 ,0453-394107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北山新区永福街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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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