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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

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53-3938574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绥芬河市长江路11号党政第二办公区;邮编:15739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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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职能信息

一、机构职能

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牡丹江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市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国家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和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国家制度、标准、规范,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市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实施办法。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市规划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办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全市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全市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库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策群防、专业检测和预防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成果应用。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监督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三)开展自然资源对外合作。搭建自然资源对外交流、合作发展平台。

(十四)负责对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指导和实施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和测绘地理信息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的管理应用。

(十六)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和草原局。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落实中央、省委、牡丹江市委、市委关于市政府统一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协调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3)市自然资源局如工作需要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4)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绥芬河市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岗位(储备、耕保)。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新闻宣传、计划财务审计、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土地储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监督、科技与对外合作等工作。

(二)自然资源岗位(利用、登记)。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等工作。

(三)国土空间规划岗位(城乡规划、地理信息)。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城乡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地质勘查管理等工作

(四)执法岗位(信访、法规)。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查处全市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负责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对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纠纷调解与信访等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等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共计4个:绥芬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绥芬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绥芬河市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中心、绥芬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


三、领导信息

牛彦彬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玲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市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王  婧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电子邮箱:gtj3938574@163.com

负责人:李玲

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简介

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
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453-6277115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300号自然资源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453-393853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长江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绥芬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绥芬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咨询电话:0453-3941077

办公地址:绥芬河市北山新区永福街4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绥芬河市政务服务中心
绥芬河市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3-3941077

办公地址: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新兴街60号 绥芬河片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绥芬河市便民服务中心
绥芬河市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3-3947709 ,0453-394107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北山新区永福街4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